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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字号商标“恒源祥”被假冒 处罚金15万元

发表时间:2023-03-20 16:52
文章附图

     相信不少人都知道恒源祥,恒源祥于1927年上海创立,以绒线起家,是首批“中华老字号”。1988年,恒源祥正式成为注册商标,后开始向家纺、服饰、针织、日化等领域拓展,确立了现代恒源祥集团的产业框架。

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杨某某销售假冒“恒源祥”品牌蚕丝被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。

杨某某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,为牟取非法利益,通过采购来源不明的光板被芯,配上“恒源祥”吊牌、合格证以及包装袋,打着“恒源祥”授权的名号在电商平台上开设“恒达源祥”网店,并以远低于正品价格销售山寨版“恒源祥”蚕丝被,网店交易记录达人民币140万余元。

    “恒源祥”系恒源祥(集团)有限公司是第24类“蚕丝被、被子”“恒源祥”商标的持有人,杨某某在未取得“恒源祥”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对“恒源祥”的品牌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杨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数额达140万余元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。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;其自愿认罪认罚,于庭前预缴了部分罚金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
山寨大牌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对名优企业的市场及口碑造成冲击,也导致消费者难辨真伪,上当受骗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对此,衷心提醒各位商品销售经营者,莫要盲目追求利益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从而遭受刑事处罚。与其傍大牌卖假货,不如直接注册一个商标,专注于产品品质,脚踏实地地经营自己的品牌。

同时,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,一定要在正规商店或者网上旗舰店购买以取得商品品质保障,尤其在购买超低价产品时,要擦亮眼睛,以防走进不法分子设计的“圈套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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